生产保护部

| 2016-10-07

1、指导全市工会实施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工程;
2、承担郑州市以上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的推荐和荥阳市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的评选、表彰和管理工作;
3、负责组织全市劳动模范的学习、考察和荣誉疗养工作;
4、参与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法规、政策的研究和拟定;
5、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和严重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
6、参与市级新建生产性工程项目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的审查验收;
7、指导全市各级工会参与职工劳动安全卫生的培训教育工作和开展群众性劳动安全卫生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