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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山东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     发表日期:2016-10-07      【字号 】  【打印】 【关闭】 【收藏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是山东省教育厅直属的一所现代化九年一贯制义务教育学校。学校先后被评为山东省文明单位、山东省规范化学校、山东省艺术教育示范学校、山东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

  学校现有两个校区。师大校区坐落于风景秀丽的千佛山下,占地面积17886平方米,建筑面积19771平方米。建大校区位于济南市东部,紧邻山东建筑大学和雪山,占地面积38686平方米,建筑面积36109平方米。学校现有教职工214人,具有高级职称的101人,专任教师162人,另有硕士研究生49人,教育硕士14人,研究生课程进修班13人,其中“齐鲁名师”1人,山东省特级教师1人,市名师4人,区名师6人,省教学能手6人,市教学能手9人,市级以上学科骨干教师22人。国家级优质课一等奖7人,省级优质课一等奖21人,市优质课一等奖52人。区以上优秀教师40余人次,市优秀班主任20人。学校化学教研组、物理教研组、外语教研组、音美教研组先后被评为济南市先进教研组,承担“十二五”市级以上规划课题7项,近几年学校先后派20余位教师赴海外学习和交流。

  经过三十年不断发展,学校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和内涵丰富的学校文化。学校的办学指导思想是:尊重个性,面向全体,挖掘潜力,主动发展,学生培养目标是:全面+特长+创新,校训是:格心弘德,求真博学,校风是:团结,勤奋,文明,创新,教风是:为人师表,爱岗敬业,严谨治学,善于探索,学风是:富有理想,勤奋学习,勇于进取,尊师守纪,学校精神是: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精益求精,务求实效的精神,团结协作,勇攀高峰的精神。

  在先进的教育理念指导下,学校凭借一流的师资队伍、一流的办学条件、一流的育人环境、一流的硬件设施,培养出了一批又一批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

  多年来,我校始终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以立德树人为核心,大胆进行管理创新、教育创新、科研创新和评价创新,学校管理与治理相融合,逐步向现代教育治理转化。坚持“济南市领先,山东省知名、全国有影响”的目标,推进九年一贯制学校健康发展,努力把学校办成现代化、高质量、有特色、具有实验性和示范性的全国一流名校。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6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山东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3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应聘中级岗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0年6月2日以后出生);

  4、具有相应教师资格,具有中小学高级教师(原中学高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5、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www.sdhrss.gov.cn)、山东师范大学校园网(www.sdnu.edu.cn)和山东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网站(www.ssefz.com)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报名地点:济南市历下区师东新村24号山东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师大校区三层会议室。

  报名审查材料包括:①《山东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公开招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由应聘人员按要求规范填写,在指定位置签字确认,内容需详实、准确,贴好照片)。②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③本人身份证。④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并于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⑤教师资格证书。⑥中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⑦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介绍信。⑧1-2件能够证明自己教育教学能力的荣誉证书。

  应聘人员需现场提交上述材料的原件,由工作人员审查,同时提交《报名表》原件及报名审查资料复印件(按上述序号排序装订)留存备查。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报名结束后,无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低于招聘计划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在山东师范大学指导监督下由学校自行组织实施,接受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监督。面试包括试讲和答辩两个环节: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讲解及课堂示范等方面的技能;答辩主要从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专业素质和专业技能等方面考察应聘人员从业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

  按试讲成绩占60%、答辩成绩占4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设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1: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学校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考察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其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按规定组织,在学校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提供资料与档案不一致者,不予备案、聘用。

  五、相关待遇

  相关待遇按照国家、省、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卓老师;

  联系电话:0531-82598095。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6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12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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