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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召开第三个“国家宪法日”座谈会

来源:     发表日期:2016-12-02      【字号 】  【打印】 【关闭】 【收藏


    我市召开第三个“国家宪法日”座谈会

    12月4日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确定的“国家宪法日”。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荥阳建设,昨天下午,我市召开第三个“国家宪法日”座谈会。
    市领导张东辉、张淑霞、康宁、许其明、赵炎利、饶泽寿、李云峰,市人民法院院长余剑锋出席会议。
座谈会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康宁、副市长李云峰,市人民法院、公安局、司法局、住建局等单位负责人结合各自工作实际,重点围绕如何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切实保障宪法在我市的贯彻实施、推进法治荥阳建设进程等方面,畅谈了体会,提出了建议。
     市委副书记张东辉在座谈时指出,加强宪法实施、维护宪法权威,是加快法治荥阳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首要任务。全市上下一要入心入脑,树牢宪法至上意识。要始终坚持宪法至上,带头学习宪法,模范遵守宪法,忠实执行宪法。要深入推进宪法进机关、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真正让崇尚宪法、信仰宪法、遵守宪法成为全社会的追求。二要依法行政,加大宪法实施力度。政府部门必须做到依法行政,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要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真正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三要执法必严,坚决捍卫宪法权威。要坚持带头依宪执政,进一步提高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要坚决将公平正义融入到执法、司法、守法的各个环节,最大限度保障人民权益,不断增强司法公信力;要坚决纠正违宪行为,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使宪法的最高权威切实得到尊重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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