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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农维权请看法院以案说法

来源:     发表日期:2016-12-14      【字号 】  【打印】 【关闭】 【收藏


      涉农维权请看法院以案说法
      大河报 12-14 05:55 责编:周志武  工地上坠落致残,谁来赔付,如何维权?13日,荥阳法院召开2016涉农维权活动实施情况新闻发布会,并公布2起涉农维权典型案例,其中一例就是针对工地上坠落致残问题。
  第1步定损
  工地上摔成7级伤残,只赔2万元?
  家住禹州市朱阁乡西胡楼村的李师傅如今身体不太好,2015年1月,他受雇于郑州一家建筑安装公司,在荥阳一工地从事外墙漆施工,不慎从架子上跌落受伤。公司给予住院费以及2万元补偿费后撒手不管。
  施工工地上发生意外难以避免,但工人尤其是临时工、农民工的赔付问题易引发纠纷。谁来赔、赔多少?李师傅这一摔,即便出院了也落下残疾,今后的劳动能力也受到限制。经许昌钧州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鉴定,李师傅的伤情已构成7级伤残。建筑公司赔付的2万,李师傅认为远远不能弥补个人损失。随后,他将公司告上法庭。
  在审理过程中,荥阳法院积极主持双方协调,根据李师傅的伤情鉴定等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协议,建筑公司赔付李师傅各项损失8万元。
  第2步追讨
  说赔又不赔,列入“黑名单”
  拿到调解书,李师傅也挺满意,从发生事故到调解成功,时间已经过去了1年零9个月。
  但明明在法院答应得好好的,建筑公司却迟迟不肯兑现这8万元。无奈之下,还得找法院。
  荥阳法院接到李师傅请求执行案件的申请后,进行了立案,通过查询建筑公司银行账户没能找到现金,便将该建筑公司及其法人纳入到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高消费。
  没多久,该公司不堪重压,主动将8万元赔偿款及1000元迟延履行金交到法院。昨日,法院当面将8万元交给了李师傅的家人。
  说法
  项目建设的多方均有赔付责任
  昨日下午,记者采访律师了解到,一般农民工在工地上因工作受伤,项目建设方、施工承包商、包工头等均有赔付的责任,具体责任划分可协商解决或上诉至法院,由法官进行判定。
  “马上要过年了,法院系统开展了第八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等系列涉农维权活动,类似李师傅的纠纷,法院将加强立案服务引导、畅通维权渠道。”荥阳法院新闻发言人介绍说,目前,法院在立案大厅设立了涉农案件综合服务导引台和涉农维权案件立案专门窗口,开辟“立案绿色通道”并安排专人引导;对有困难的涉农当事人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给予受理费、申请费等的减、免、缓,让涉农当事人不因经济困难而打不起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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