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工文〔2016〕46号
关于印发《郑州市工会网络信息宣传稿件
编发报送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会,各产业工会,市总各部(处)室、直属基层工会:
《郑州市工会网络信息稿件编发报送暂行规定》已经市总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以进一步规范加强全市工会网络信息资料报送工作,全力推进河南省职工网“郑州频道”,“郑州工会”、“ 郑州工会会员服务”微信平台信息化建设。
网络信息资料编发报送工作相关联系方式:
1. 河南职工网网址:www.hnzgw.org
河南职工网编辑部QQ群:432733523
河南职工网郑州频道信息上传登录方式:
河南职工网——郑州——登录——网站后台登录
2.“郑州工会”微信号:zzghwx
市总宣教部联系人:尧立,67883109
3.“郑州工会会员服务”微信号:zz348978578
市总职工服务中心联系人:阮宜斌,67883197
郑州市总工会
2016年4月5日
郑州市工会
网络信息资料报送暂行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工会系统网络信息资料(含文字、视频、图片等,下同)的编发报送工作,提高河南职工网“郑州频道”,“郑州工会”、“ 郑州工会会员服务”微信平台信息稿件的质量和发布效率,及时、全面反映全市工会工作,充分发挥工会网站、微信平台联系职工、服务职工的窗口和平台作用,依据有关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工会网络平台建设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明确更新维护责任
1. 河南职工网郑州频道工会信息、时政新闻、便利商圈、生活服务、生活创意版块,郑州工会会员服务微信公众号由市总职工服务中心更新维护。
2. 郑州工会微信公众号由市总宣教部负责更新维护。
3. 严格落实市总《关于印发〈落实河南省职工网络服务体系建设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郑工文〔2015〕10号)明确的责任分工,河南职工网郑州频道法律法规、法律服务、政策引导、就业服务、技能培训、公益文化、文艺原创、技术创新等版块,市总相应负责的部处室要明确一名网络信息员,做好信息资料的上传更新维护工作。
4. 各县(市)区工会、产业工会、市总直属基层工会要明确一名网络信息员,负责本地、本单位需要通过河南职工网郑州频道,郑州工会、郑州工会会员服务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宣传信息或者服务信息的收集、编发、报送工作。
5. 通过河南职工网郑州频道就业服务、技能培训、公益文化、文艺原创、技术创新、生活服务、生活创意等版块发布信息,各县(市)区工会、产业工会、市总直属基层工会履行审核程序后,可根据分配的用户权限直接上传。通过河南职工网郑州频道工会信息、时政新闻、便利商圈等版块,以及郑州工会、郑州工会会员服务微信平台发布信息,按照归口报市总职能部门统一发布。
二、严格采编审核流程
1. 网络信息宣传要严格遵守党的新闻宣传纪律和相关法律法规,坚持用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三贴近”,坚持正面宣传,弘扬主旋律,凝聚职工正能量。
2. 严格网络信息稿件审核程序。实行网络信息员撰稿核稿、部门负责人校稿改稿、分管主席审稿定稿的三级审核制度,共同把好稿件质量关。
3. 本级工会、本行业、本单位有特色、有创新的围绕大局开展的中心工作、贯彻全会部署的重点工作、普惠服务职工的具体措施要作为重点上报内容。
4. 各单位为落实全市统一部署而开展的内容相同活动的新闻报道,原则上只发布同一区域内在第一时间上传的首篇报道,或由该项活动牵头单位编发统稿上报。
5. 上报的信息资料必须实事求是、准确无误,要素齐全、内容完整,言简意赅、结构清晰。主体、背景部分要内容充实,信息丰富。文中涉及的数字、姓名、职务等应核实准确无误。所有上报信息资料均要注明上报日期、作者单位、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6. 信息资料撰写、报送要及时。原则上活动开展或事件发生后,48小时内要将信息资料及时报送。
7. 信息上传后被发现属抄袭、造假的,将做删除处理。产生严重负面影响的,追究相关网络信息员、部门负责人、单位主管领导责任。
三、建立稿酬考核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网宣队伍建设,调动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参与工会网络信息宣传工作的热情,市总建立网络信息宣传工作稿酬考核制度,对在河南职工网郑州频道,郑州工会、郑州工会会员服务微信平台上传发表的信息稿件按照条目、按照采用级别对信息稿件作者(编发上传者)发放稿酬,并定期对各平台、各版块网络宣传信息维护情况进行通报。稿酬考核制度从2016年第二季度开始实施。
1. 网络信息稿件内容
在河南职工网“郑州频道”,“郑州工会”、“ 郑州工会会员服务”微信平台各个板块发布,以及被全总、省总门户网站、职工服务网站,工会媒体网站采用的信息稿件。主要侧重以下方面:
(1)本地有关民生的时政新闻、有关职工权益的政策法规,各级工运事业和工会工作、工会活动动态信息、工作创新成果。
(2)求职招聘、就业服务、技能培训、婚恋交友、公益文化、文艺原创、技术创新、视频点播、职工创新之窗、职工便利商圈、生活服务、生活创意等普惠服务信息、图片、视频。
(3)在法律咨询、劳动权益、职工信访、特困救助、职工论坛等网络平台互动回复的有效信息。
2. 稿酬发放对象
积极参与工会网络信息宣传报道,采写编辑、收集上传、解答回复咨询的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
3.稿酬标准
各类信息注重原创,稿酬按照条目和最高层级采用标准一次性发放。
(1)被河南职工网郑州频道,郑州工会、郑州工会会员服务微信等平台采用的信息, “工会信息”、“职工便利商圈”、“图文普惠服务”等每条30元(如合作完成信息,撰写上报者20元,编辑上传者10元);劳动权益、职工信访、法律咨询、特困救助平台、职工论坛等信息(原创,字数30字以上)每条20元;综合摘转的时政新闻、法律法规、政策引导、就业服务、求职招聘、经典案例、生活服务、生活创意等信息每条10元。
(2)被河南职工网首页,省总门户网站,河南工会微博、微信等平台采用的信息,“工会信息”、“职工便利商圈”、“图文普惠服务”等每条100元;劳动权益、职工信访、法律咨询、特困求助平台、职工论坛等信息;综合摘转的时政新闻、法律法规、政策引导、就业服务、求职招聘、经典案例、生活服务、生活创意等信息每条30元。
(3)被全总相关网站、新媒体平台,中工网采用的 “工会信息”、“职工便利商圈”、“图文普惠服务”等信息每条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