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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有哪些分类,劳动合同期限可以延长吗?

来源:     发表日期:2016-12-27      【字号 】  【打印】 【关闭】 【收藏

劳动合同有哪些分类,劳动合同期限可以延长吗?
   
  一、劳动合同有哪些分类

  根据本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种。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的主要作用是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这不仅是对劳动合同期限动者权益的一种保护,而且也是对用人单位长期利益的一种保护。由于之前很多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短期化,企业的短期化行为造成劳动者的短期化行为,使劳动者对企业没有归属感,缺乏信任,造成企业人才队伍不稳定,有“培养一个,跳槽一个”的现象。企业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能够留住人才,增强企业与员工之间的互信,增强员工的忠诚度,有利于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而且劳动合同法较《劳动法》给了企业更大的解除合同的法定理由。按照《劳动法》用人单位只有在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才可以裁减人员。

  二、劳动合同期限可以延长吗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合同到期双方约定的情况下劳动合同是可以延期的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期限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用人单位可以通过和劳动者变更劳动合同便可以对劳动合同进行延期。

  (来源:法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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