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困难职工申报条件、程序及提供的材料
来源:荥工文[2016]22号文件 发表日期:2016-12-27 【字号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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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困难职工条件
(一)低保户——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520元/月),经政府救助后仍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
(二)低保边缘户——家庭人均收入虽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原则上不超过50%,即780元/月),但由于患病、子女上学、残疾、单亲及其它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
(三)意外灾害(事件)致困户——因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它特殊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
重大疾病致困户的认定,应以职工或家庭成员当年度住院治疗的结账单为主要依据,结合病种、自付金额、家庭收入等方面情况综合分析,看年度内,职工或家庭成员因病致困的程度是否达到以上(一)、(二)款的标准。本项所称年度,以职工提供的时间上最近的住院医疗结帐单的时间为准,上溯12个月。
突发事件、意外灾害致困户的认定,应综合考虑事件、灾害造成的财产损失和医疗支出、职工家庭收入和获得的赔偿等情况后,职工在一定时期内致困程度是否达到以上(一)、(二)款的标准。
困难农民工的认定,应以本人加入工会组织且符合以上(一)至(三)款所规定条件为依据。
二、困难职工申报程序
1、职工本人按照困难职工申请书格式手写申请书一份。
2、基层工会入户调查摸底,核实困难职工家庭情况是否属实,填写困难职工入户调查表并签名盖章。
3、基层工会核实完毕后,职工手填困难职工登记表,并提供相关资料。
4、基层工会对拟帮扶救助的困难职工,其家庭基本情况需在工作单位或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居住小区(村)进行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公示结束后上报上一级工会。
5、各乡镇(办事处)工会、系统工会、市直属基层工会对所属基层工会申报的困难职工进行入户调查摸底审核,填写困难职工入户调查表并签名盖章。
三、困难职工申报材料
1、困难职工需手写申请书一份,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本人及家庭成员户口本复印件一份。困难职工需根据填表说明正确填写困难职工档案表一份。(手写档案表需与录入帮扶系统档案一致,否刚视为无效档案,档案表需基层工会和上一级工会确认情况属实并在下方签名加盖公章,公示名单所填信息需与档案一致)。本人河南省工会会员卡复印件一张。享受城镇居民低保待遇的,附低保证复印件一份。
2、基层工会需要提供公示结果、公示人员名单、公示照片(电子版),入户调查表,并签字,填写入户人。职工是农民工的提供企业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一份。
3、各乡镇(办事处)工会、系统工会、市直属基层工会需提供入户调查表一份。
荥阳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
201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