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荥阳市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示范点考核验收的通知
来源:组宣部 发表日期:2016-12-28 【字号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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荥工文【2016】 72 号
关于荥阳市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示范点
考核验收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工会、各相关基层工会:
为全面提高我市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水平,激发基层工会活力,根据荥工文〔2014〕32号《关于在全市基层工会开展达标创优建立工会工作示范点活动的实施意见》通知要求,市总工会决定于12月底对2016年申报的荥阳市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示范点进行考核验收。现就有关事宜通知下:
考核验收时间
2016年12月21日--12月30日
二、考核验收范围
对2016年各乡镇(街道)推荐的荥阳市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示范点单位进行考核验收
三、考核验收方法
(一)各乡镇(街道)自查。各乡镇(街道)工会应对拟推荐的基层工会示范点单位进行督导自查。
(二)集中考核验收。由市总抽调机关相关人员参与组成考核验收组,对各乡镇(街道)推荐的示范点进行考核验收。考核验收工作由组宣部负责组织协调,考核汇总情况要形成书面材料。
(三)综合评定。市总工会组宣部根据考核验收组考核情况进行审核后,提出2016年荥阳市基层工会示范点单位,报市总主席办公会议研究确定,由市总工会进行命名,并给予经费补助。
四、有关要求
示范点考核验收工作要严格按照《关于在全市基层工会开展达标创优建立工会工作示范点活动的实施意见》(荥工文〔2014〕32号)通知要求,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实地考察、召开座谈会以及会员评议等方式进行,认真把关,好中选优,确保推荐的单位具有代表性、先进性和示范性。
荥阳市总工会
2016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