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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法总则诞生

来源:     发表日期:2017-03-18      【字号 】  【打印】 【关闭】 【收藏

 3月15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国民事法律制度从此开启“民法典时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自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民法总则就民法基本原则、民事主体、民事权利、民事法律行为、民事责任和诉讼时效等基本民事法律制度作出规定,构建了我国民事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为编纂民法典奠定了基础。

  据介绍,民法总则草案提交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以来,受到了代表们的充分关注和重视。代表们积极建言,提交修改意见。法律委员会于3月11日、3月13日两次召开会议,本着尽可能予以采纳的原则,对代表们提出的修改意见逐条研究。最终,作出了100多处修改,其中实质性修改50多处。

  “民法总则表决通过标志着民法典编纂工作的第一步已经完成。接下来,应该继续坚持立法的科学性和系统性,不要按下葫芦浮起瓢。法典的编纂不要太仓促。”民法总则草案起草人之一、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孙宪忠代表表示。

  据悉,民法典各分编包括物权编、合同编、侵权责任编、婚姻家庭编和继承编等,拟于2018年整体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分阶段审议后,争取于2020年将民法典各分编一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从而形成统一的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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