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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管部

来源:     发表日期:2016-10-07      【字号 】  【打印】 【关闭】 【收藏

一、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指导方针,负责指导工会组织职工参与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工作。
二、负责参与职工代表大会等民主管理制度的法规、政策的起草、修改、制订。
三、重点是指导基层工会推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坚持、完善和发展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包括非公有制企事业单位实行的多种形式的民主管理活动。
四、指导公司制企业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
五、完善工作机制,表达和维护好职工群众的政治、民主和经济权益。
六、指导全市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和劳动合同、工资集体协商签订指导工作。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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