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发布土地出让新规:2018年1月1日起,土地出让前先进行考古调查勘探发掘
来源:荥阳市国土资源局工会 发表日期:2017-12-29 【字号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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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土地资源市场配置,落实“净地”出让要求,优化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和建设秩序,12月28日,荥阳市人民政府印发了《荥阳市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要求,2018年1月1日起,荥阳市范围内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包括新增国有建设用地和收回的存量土地),适用于本实施方案。
据了解,按照“既有利于基本建设,又有利于文物保护”的工作方针,荥阳市国有土地开发建设过程中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工作前置,将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工作完成作为土地出让的前置条件之一。市国土局将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和土地清表费用计入土地收储成本。确定土地出让起始价时,将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和土地清表费用,列入土地出让起始价格的成本参考要素。
《通知》还明确了编制年度考古勘探计划、土地储备、土地清表、报请、土地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到土地供应的工作程序,以及市国土、文物、财政、规划等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的有序配合,切实保障土地供应前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工作的有序进行,减少建设项目前期运作成本,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李春雷 张伟红
2017年12月29日